番外4:郑毅的自白

我叫郑毅,今年三十八岁了。

我的人生没什么值得说道的——福利院长大,没念过几年书,年轻时候送水,后来开了个小水站,再后来……再后来就成了我养大的孩子的禁脔。

说出来都觉得可笑。

但这是真的。

我第一次见到念念的时候,他才七岁。瘦瘦小小的一个孩子,蜷缩在我家门口,眼睛红红的,看着我怯生生地叫了声“郑毅哥”。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心疼,只觉得这孩子真让人放不下。

后来才知道,他妈妈刚去世,叔叔婶婶对他不好,他是偷跑出来的。

我没多想就收留了他。反正我一个人,多张嘴吃饭也没什么。那时候我真把他当儿子养——给他做饭,洗衣服,辅导作业,他生病了我整夜守着,他考了好成绩我比自己中了彩票还高兴。

念念很聪明,成绩特别好。我总跟他说,好好读书,将来考上大学,当个有出息的人。我没什么本事,就是个送水的,但我能供他。再苦再累也要供。

那时候我从来没想过别的。虽然我是同性恋,但对念念,真的只有父子之情。我想着我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,不能结婚,没有孩子,老了就一个人过。但有念念在,他以后成了家,有了孩子,逢年过节来看看我,我也就知足了。

我把他当儿子养。

真的当儿子养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可念念长大了,长成了一个优秀、出色的年轻人。

也就是那时候,我发现念念看我的眼神开始不一样了。

起初我以为是错觉。他是我养大的孩子,怎么可能对我有那种想法?可那些暧昧的小动作,那些越来越频繁的身体接触,还有他看我时那种……那种我熟悉的目光——我在别的男人眼里见过,那种带着欲望的、想要占有的目光。

我开始害怕了。

我害怕是我带坏了他。我害怕是因为我,他才变成这样。我甚至不敢想,如果念念真的对我有那种感情,我该怎么办。

然后就是那个晚上。他考上了协和医学院,全国最好的医学院。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,我高兴得喝多了。

我喝的晕头转向,什么都不记得。第二天醒来,浑身都是痕迹,那个地方疼得不敢碰。念念躺在我身边,看着我,笑着说:“郑毅哥,我喜欢你。”

不是亲人那种喜欢。是想和我上床,想和我过一辈子的那种喜欢。

我懵了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办。我养大的孩子,我最疼爱的念念,竟然……竟然对我有这种感情。我觉得自己是个罪人,一定是我哪里做错了,一定是我没把他教好,才让他变成这样。

可是念念说,不是我的错。是他自己,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喜欢我了。他给我看了他的日记,从十五岁开始,每一篇都在写我。写帮我搓背时的心跳,写梦到我时的羞耻,写看到我和别人说话时的嫉妒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看着那些日记,心都要碎了。

我的念念,我最心疼的孩子,原来一直在承受这些。

但我还是过不了自己那关。他才十九岁,人生才刚刚开始。他应该喜欢同龄的女孩子,应该谈一场正常的恋爱,应该结婚生子,有完整的人生。而不是被我这个老男人缠着,一辈子抬不起头。

我配不上他。

我想起他高中的时候,有个叫林小雨的女朋友。那时候他放学回来,偶尔会提起她,说她又给他写了小纸条,说她又生气了要哄。虽然每次说的时候都淡淡的,但我知道,他是喜欢过女孩子的。

他本来是正常的。

是我把他带歪了。

这个念头像毒蛇一样缠着我,日日夜夜,不得安宁。我知道我必须离开,必须让念念过上正常的生活。哪怕我自己疼死,也不能毁了他。

所以我跑了。

我去了南方一个小城,在工地找了份活。每天搬砖扛水泥,累得倒头就睡。我以为这样就能忘了他,可每次闭上眼睛,脑子里全是他的影子。

干活时,汗水流进眼睛,我想起他小时候踮着脚给我擦汗的样子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吃饭时,看到别人一家团聚,我想起他围着围裙在厨房忙活的样子。

最难熬的是晚上,躺在工棚的大通铺上,身边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,我却睡不着。我想他,想他的笑,想他的声音,想他抱着我的温度。

更让我羞耻的是,我还会想他操我的时候。

那晚的事我其实记不太清了,但身体记得。记得他的手指划过我的背,记得他的嘴唇贴在我耳边,记得他进入我时那种……那种被填满的感觉。每次想起来,我都会硬。

三十多岁的人了,居然因为想着自己养大的孩子而自慰。

我觉得自己真他妈变态。

实在忍不住的时候,我去北京看过他。

第一次是大二那年冬天。我在协和门口站了一下午,冻得手脚都僵了,终于看到他出来。他长高了,更帅了,穿着黑色的羽绒服,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。他们有说有笑的,女生看他的眼神,我太熟悉了——那是喜欢一个人的眼神。

挺好的。我在心里说,挺好的,念念有女朋友了,他会过正常的生活,会结婚生子,会有一个完整的人生。

我忍着心痛,转身走了。

第二次是大三那年春天。他们学校开运动会,我混在人群里,看到他在操场上跑步。他跑得真快,像一阵风。广播里在喊他的名字,好多女生给他加油。他冲过终点的时候,阳光照在他身上,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的念念,真的长大了。

以后他会有自己的事业,自己的家庭,自己的人生。而我会消失在他的记忆里,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。

挺好的。

我这样告诉自己。

可我还是没忍住,在离开北京之前,又去看了一次。那天下着小雨,我站在他对面的马路边,看着他在书店里躲雨。他买了一杯咖啡,靠在窗边慢慢地喝,眼睛看着外面的雨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我真想冲过去抱住他,告诉他我有多想他。可我没有。我只是站在雨里,看着他,一直看到他离开。

那时候我不知道,念念一直在找我。他派了私家侦探,发了寻人启事,几乎把半个中国都翻遍了。我也不知道,他因为我离开,差点疯掉。

我只知道,我不能回去。

直到那天,我看到小花。

那是个捡垃圾的小女孩,七八岁的样子,瘦得皮包骨,背着一个比她人还大的蛇皮袋。她让我想起念念,想起七岁那年蜷缩在我家门口的念念。

我帮了她。给她奶奶交住院费,从银行取了五千块钱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就是那次取钱,暴露了我的行踪。

念念找到我的时候,我正在工地吃饭。他站在我面前,穿着白衬衫,干干净净的,和这个灰扑扑的工地格格不入。他看着我的眼神,让我心都碎了。

“郑毅哥。”他说,“我找到你了。”

我手里的碗掉在地上,洒了一地的饭菜。我想说点什么,却发不出声音。他只是走过来,牵起我的手,说:“跟我回家。”

我就跟他回家了。

那一刻我才知道,我有多想他。这两年我每天逼自己不想他,可当他真的站在我面前,所有的坚持都崩塌了。什么正常的人生,什么完整的未来,我什么都不要了。我只要他。

念念变了很多。

他把我带回北京,带进一栋大别墅。我以为那是我们的新家,直到他打开地下室的门——里面是一个铁笼,还有各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刑具。

他说,那是专门给我准备的。他说,他找了我两年,每天晚上都在设计这些东西,想着找到我之后要怎么惩罚我。

他说,看在我主动跟他回来的份上,只关我两年。两年后,就放我出来。

我看着那些刑具,看着那个铁笼,看着他眼里疯狂的爱意和占有欲,突然就哭了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是因为害怕。

是因为心疼。

这两年,我过得生不如死,他过得又何尝不是?他找我的七百多个日日夜夜,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煎熬。他变成这样,是我害的。

“好。”我说,“两年就两年。”

从那天起,我就成了他的禁脔。

那两年,我被关在那栋别墅里,几乎没出过门。每天的生活就是等他回来,被他抚摸,被他亲吻,被他进入。他用各种方式占有我,折磨我,也取悦我。我的身体被他调教得越来越敏感,最后甚至形成了条件反射——只要他靠近,我就会腿软腰软;只要他吻我,后穴就会不受控制地收缩分泌;只要他看我,性器就会硬起来。

有时候他操我的时候,会问我:“郑毅哥,自己养大的老公,吃着放心吗?”

我听着这话,看着他那根巨大的深粉色肉棒在我体内进进出出,心里真是五味杂陈。

我想起他小时候,我给他洗澡。那时候他才七八岁,瘦瘦小小的,站在浴盆里,我给他搓背洗头。他的小阳具粉粉嫩嫩的,又白又软,像个小蘑菇。我还开玩笑说:“念念的小鸡鸡真可爱,长大了肯定能迷倒好多小姑娘。”

他那时候害羞地捂住,红着脸说:“郑毅哥别看了!”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谁能想到,当年那个粉嫩可爱的小东西,会长成如今这样的凶器?每次进入我都让我欲仙欲死,哭喊着求饶。

我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。

有时候他会把我操得狠了,我趴在那里,屁眼被他操得合不拢,精液混着肠液流出来,顺着大腿往下淌。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——一个三十八岁的老男人,健壮的身体上布满吻痕和牙印,屁股红肿着,里面还在一张一合地往外流东西。

可就是这样的我,念念还是不放过。他把我抱在怀里,轻轻拍着我的背,等我缓过来,然后又来一次。

“郑毅哥,你里面好热。”他总是在我耳边说,“一直在吸我,是不是还想要?”

我不想承认,但身体骗不了人。每次他说完,我的后穴就会更紧地绞着他,然后他就笑了,笑得特别好看,说:“郑毅哥的身体真诚实。”

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变成这样的。

也许是从我发现自己爱他开始。

那天他来工地找我,牵起我的手说“跟我回家”的时候,我看着他,心里涌起的不是害怕,不是抗拒,而是……而是我终于可以回家了的感觉。

那两年,我离开他的那两年,我每天都在想他。想他小时候的样子,想他长大的样子,想他吻我的样子,想他进入我的样子。我想得发疯,想得每天晚上都要靠着对他的思念才能睡着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时候我才知道,我早就爱上他了。

不是父子之情。

是爱情。

是那种想和他过一辈子,想被他占有,想成为他唯一的爱情。

也许是从更早开始。也许是从他十五岁帮我搓背的时候,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什么。也许是从他十八岁生日那晚,我虽然喝醉了,但身体记得那种被占有的快感。也许是从我在北京看他,看着他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,心会痛开始。

我不知道。

我只知道,现在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爱他了。

虽然方式有点奇怪——我被他关在笼子里,每天被他操得死去活来,但奇怪的是,我竟然觉得很幸福。

因为我可以天天看到他,可以天天被他抱着入睡,可以天天感受到他的温度。

这就够了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